北交所针对投资者的核心交易费用主要包含券商佣金、印花税、过户费与交易经手费四项,同时针对上市公司还设有上市初费、上市年费等相关费用,所有费率均有明确官方标准,部分费用存在协商优惠空间。

券商佣金是投资者交易时支付给证券公司的服务费用,是北交所费用中唯一可协商的项目,监管规定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.3‰,采用买卖双向收取模式。当前市场默认佣金费率普遍在万分之2.5至万分之3之间,单笔交易存在5元最低收费限制,资金量大或交易频繁的用户可与券商协商下调,部分头部券商可将费率降至万分之2左右,甚至取消单笔5元的最低收费门槛。佣金分为全佣和净佣两种模式,全佣模式已包含交易所经手费等规费,净佣模式则需额外叠加规费,投资者开户时务必确认佣金包含范围,避免隐性成本。

印花税属于国家统一征收的税费,仅在投资者卖出股票时单边收取,费率为成交金额的0.5‰,该标准自2023年8月28日起执行,由此前的1‰下调而来,无任何协商空间。过户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,用于股票权属变更登记,按成交金额的0.01‰双向收取,费用占比极低,每10万元交易仅产生1元费用,对整体交易成本影响极小。交易经手费是北交所直接收取的费用,自2023年8月28日起按成交金额的0.125‰双边收取,该费用通常已包含在券商全佣报价内,不会单独向投资者收取。

北交所设置了上市初费与上市年费两类核心费用。上市初费按总股本规模收取,总股本2000万股(含)以下收取10万元,2000万至5000万股(含)收取15万元,5000万至1亿股(含)收取20万元,1亿股以上收取25万元。上市年费同样按总股本分级收取,2000万股(含)以下2万元,2000万至5000万股(含)3万元,5000万至1亿股(含)4万元,1亿股以上5万元。同时北交所对特定地区企业设有费用减免政策,注册地在内蒙古、广西、西藏、宁夏、新疆5个民族自治地区的上市公司,可暂免收取上市初费与上市年费。
除上述核心费用外,北交所还针对机构会员设有交易单元费,交易单元开设初费为50万元,仅在首次申请开通时收取,后续增设交易单元不再重复收取该费用。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衍生品,北交所实行费用优惠政策,交易经手费按普通股标准减半收取,且暂免收取上市初费与上市年费,降低相关品种的交易与上市成本。投资者在计算交易成本时,需将佣金、印花税、过户费、经手费综合核算,通过选择全佣模式、协商低佣金费率等方式,有效控制北交所的整体交易成本。